皇明 第727节
他侧过头,看向站在殿柱旁的司礼监掌印太监魏朝。
魏朝是宫中老人,从万历年间就伺候,对宗室的旧事最清楚。
“魏伴伴。”
朱由校的语气带着几分好奇。
“朕记得,这代王府的家事,早年似乎有些不太平?”
魏朝闻言,连忙上前一步,躬身回话,语气恭敬又谨慎:
“陛下英明!代王府确实出过‘小国本之争’,当年在万历年间,闹得还不小呢。”
他顿了顿,见朱由校没有打断,便继续细细道来。
“现任代王朱鼐钧,当年还是新宁王时,正妃边氏没生儿子。
隆庆五年,他和边氏的陪嫁侍女裴氏生了个儿子,就是后来的朱鼎渭。
可那会儿朝廷有新规,王府妾室得登记在册才算‘额妾’,没登记的是‘滥妾’,‘滥妾’的儿子只能算庶人,不能封爵。
裴氏就没登记,所以朱鼎渭一开始连名字都难上宗籍。”
朱由校端着酸梅汤的手顿了顿,示意他继续说。
“后来裴氏死了,朱鼐钧又宠上一个姓张的女子,还特意奏请朝廷,把张氏登记成了‘额妾’,并将朱鼎渭记在张氏名下。”
魏朝的声音压得更低。
“万历十三年,张氏也生了个儿子,叫朱鼎莎。
等朱鼐钧袭了代王爵位,他又贿赂礼部,把张氏升成了次妃。
张氏就天天吹枕边风,让朱鼐钧立朱鼎莎为世子。
巧的是,那会儿周王正好上奏说宗室里冒报子嗣的多,礼部侍郎李廷机就让各藩王自首,朱鼐钧竟主动检举,说之前报错了朱鼎渭的生母,其实朱鼎渭是‘滥妾’裴氏所生,不该袭爵,朱鼎莎才是次妃所生的‘嫡子’,该立为世子。”
“李廷机还支持了?”
朱由校挑眉问道,语气里带着几分诧异。
“是。”
魏朝点头。
“李廷机觉得‘嫡庶有别’,神宗皇帝也批了‘嫡庶之分该厘清关系’。
万历三十四年还派了人去册封朱鼎莎为世子。
可朱鼐钧心里虚,朱鼎莎成婚好几年,他都没敢请旨办婚礼。
直到万历三十九年,李廷机当了阁臣,让礼部侍郎翁正春催他,朱鼐钧才派了个叫叶美的小唱,带着钱来京城行贿。”
说到这里,魏朝的语气多了几分复杂:
“结果那叶美和同伙张正国反目,张正国就把这事捅给了给事中彭惟成,还送了千两银子让他参奏。
彭惟成把叶美抓了,没收了贿赂,上疏揭发了代府的底细,连神宗皇帝朝的‘大国本之争’都提了。
那会儿光宗皇帝的母亲王恭妃,地位还不如郑贵妃,要是代府开了‘子以母贵’的先例,郑贵妃说不定就会援例,让福王夺嫡。”
朱由校的脸色渐渐沉了下来。
他父亲朱常洛当年在东宫受尽冷落,若不是神宗皇帝最后松口,皇位根本轮不到他。
代王府这桩“小国本之争”,竟差点成了便宜父亲朱常洛夺嫡路上的绊脚石。
这份私怨,倒是可以利用。
“后来呢?”
朱由校的声音冷了几分。
“后来廷议吵翻了,大多朝臣都支持立长子朱鼎渭,只有两个主事支持李廷机。”
魏朝叹了口气。
“神宗皇帝一直拖着,直到万历四十五年朱鼎莎病死,才松了口。
朱鼎莎临终前说愿意让哥哥袭爵,可代王府里还有人想立其他儿子,被揭发后,阁臣方从哲趁机请立朱鼎渭为世子,神宗皇帝这才同意。”
听完这段往事,朱由校突然冷笑一声,将手中的密折扔在案上,声音里带着几分狠厉:
“好一个代王府!
小小的宗藩,竟敢掺和‘嫡庶’之争,还差点搅乱了朝廷的国本!”
他站起身,走到殿中,目光扫过殿内的妃嫔和太监,语气斩钉截铁。
“传朕旨意,给熊廷弼下旨:
若代王朱鼐钧有任何不臣之举,无需奏请,可先擒拿软禁,再押解京师论罪!”
王体乾和魏朝连忙跪倒在地,齐声应道:
“奴婢遵旨!”
于佩珍站在一旁,心里暗自心惊。
陛下不仅是为了大同的兵权,更是记着当年先帝的“国本之争”。
代王府这桩旧怨,正好成了整顿宗藩的由头。
朱由校的目光落在窗外的太液池上,眼神里多了几分算计。
代王府的龌龊事不止这一件,这些年侵占民田、勒索商户的举报从未断过,只是之前没人敢查。
如今借着整顿大同的机会,正好把代王府也清一遍。
他登基这么久,整了楚王、福王,又有一段时间,没对付这些藩王了。
这些藩王怕是忘了谁才是大明的主人。
“还有。”
“让熊廷弼查代王府时,顺便清点一下他们的家产。
宗室藩王富得流油,大同的军饷正好缺些,抄没的家产,可充作军资。”
一想到代王府里的金银珠宝、田宅地契,朱由校已经有些手痒了。
既除了隐患,又填了军饷窟窿,这般一举两得的事,何乐而不为?
魏朝连忙应下,心里却暗自咋舌。
陛下这是要动真格的了,代王府这次怕是在劫难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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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1章 新侯承宠,衍圣归天
天启二年七月的北京城。
百姓的日子并不好过。
东城的粮市口前,排队买粮的百姓从巷头绕到巷尾,竹篮里攥着铜钱,眼神里满是焦灼。
江南水灾断了漕运,往日三钱一石的粟米,如今涨到了五钱,翻了近一倍。
有老妇踮着脚往粮铺里望,被伙计摆手拦住:
“婶子再等等,朝廷的赈济粮下午就到,不哄你!”
“先给我买一点,家里要断粮了。”
“要买也得排队,还能插队不成?”
街角的粥棚前,锦衣卫带着腰牌巡查,盯着那些想囤积粮食的粮商,一旦发现私藏,当即查抄。
多亏了这及时的管控,粮价虽涨,却没闹到饿死人的地步,京城大体还算安稳。
此刻。
城南的平虏侯府,却是另一番热火朝天的景象。
朱红的府门上方,“平虏侯府”四个鎏金大字刚刷过漆,在阳光下晃得人眼晕。
门口铺着的大红地毯,从府门一直铺到街对面,踩上去软乎乎的。
两侧挂着的红灯笼,一串挨着一串,从门楣垂到地面,风一吹,灯笼穗子簌簌作响,满是喜气。
府外挤满了看热闹的百姓,踮着脚往里面瞧,议论声此起彼伏:
“听说这侯爷去年还是银川的驿卒,这才一年多,就封了侯,真是天上掉馅饼!”
“你懂啥?人家生擒了皇太极,救了边关多少人,陛下能不宠吗?”
“今天大婚,内府亲自操办,连皇后娘娘都赐了贺礼,这规格,比老勋贵家还气派!”
这些百姓,各个是羡慕嫉妒恨。
恨不得此刻府中的新郎官,换成他们自己。
外面热闹。
府内更是的热闹更甚。
庭院里搭着十几座青棚,棚下摆着红木八仙桌,桌上的青瓷碗碟擦得锃亮,刚端上来的各式菜肴冒着热气。
穿红戴绿的仆役们穿梭其间,手里捧着酒壶、茶盘,脚步匆匆却井然有序。
这些仆役有一半是内府派来的,从尚膳监的厨役到浣衣局的杂役,连布置庭院的匠人都是工部特意调派的,生怕怠慢了这位新晋的侯爷。
正厅里,朱自成正穿着一身大红的蟒纹吉服,腰间系着玉带,头戴嵌宝金冠。
他比一年前在银川时挺拔了不少,脸上的风霜淡了些,却还带着几分硬朗。
谁能想到,一年多前,他还是个骑着马在驿站间送信的驿卒。
承蒙陛下点将,先在山东立功,后来在辽东战场上屡立奇功,最后生擒皇太极,一战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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