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王权 第671节
而这一次,却要面对传闻中凶悍的兽人。
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着回来,也不知道,在战场上是会斩获功勋,还是成为兽人的战利品。
不过倒也不是所有人都会像托尔和莫阿斯一样想得那么多。
“我去,3万人原来这么多呢?”雀斑低声嘀咕着:“你说,要是有商人把咱们每天拉的都收集起来,是不是也能卖不少钱?”
旁边的驴子脸耷拉着脸:“都是当支队指挥的人了,还整天说点这有的没的,怪不得别人都不爱和咱们一起待着。”
“我觉得这和我说什么没关系。”雀斑直白地道:“最主要的还是咱们俩长得不行。”
驴子脸直翻白眼:“你这没心没肺的脾气,之后可得多小心点,别让人卖了还帮人数钱。”
“嘿嘿。”雀斑揉了揉鼻子:“不还是有你呢吗,驴子脸嬷嬷。”
驴子脸无奈,正要继续唠叨两句,就忽然听到有人喊他的名字:“保尔——”
转头一看,他的母亲此刻就站在路边,高声呼喊着:“路上小心啊!”
“真是的,不是告诉你别来送吗……”驴子脸的脸红了,出于年轻人幼稚的固执低声抱怨着。
但语气,却有些发虚。
前来送行的,不止是驴子脸的母亲,还有许许多多雄鹰军士兵的亲人、朋友和爱人。
有人带着殷切期待,希望自家孩子能出人头地、斩获战功;有人怀揣着不舍的眷恋,期待自己的情人能如约归来。
他们高声呼喊着士兵们的名字,送上带着美好愿景的祝福,跟在队伍旁边挪动脚步。
慢慢的,祝福声中夹杂起了哭泣。
这是一场不知结果的远行,谁也无法确定,这些远征士兵还能否回来,又什么时候能回来。
西蒙回望着珍妮的身姿,目光在她微微隆起的小腹上稍稍停留,又与珍妮对视,微笑着做出了无声的承诺。
“我会回来的。”
作为跟随雷文最久的一批老兵,西蒙心中并无特殊波动。
战争是他的义务,也是他唯一擅长的事情。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顺着伯爵大人的意愿,用自己的剑,为伯爵大人扫清障碍。
3万余人、6个军团的雄鹰军在清晨出发,用去了近3个小时,最后一批士兵才离开了雄鹰领。
而这时候,负责押运物资的农夫和辅兵才将将出发。
大部队的动员,总是很耗费时间。
一路向南。
雷文始终坐在车里,维持着自己病弱的假象,但也并没有刻意拖慢行军的速度。
以每天大约60里的进度,离开雪枫郡,穿过埃塞克斯郡、汉普郡、希赛德郡和伊琳郡。
终于在春日到来、冻土化开前,来到了莫利尼尔行省与诺德行省的边境。
莫利尼尔,在帝国语中意为“高高的屋脊”,这恰如其分地表现出了这个行省的特点。
从诺德到莫利尼尔,需要攀登一条前后落差近9800呎、也就是3000余米的山道,名为“霜雪之喉”。
地如其名。
作为莫利尼尔与诺德间唯一的通路,它虽然宽阔,但极为陡峭,两旁山崖落满冰雪。
行走其中,就像走在一条水晶走廊中,被冰壁散射的阳光绚丽迷人。
环境是美丽的,但行走其中的人却很难欣赏。
寒冷的温度倒在其次,诺德男人从不惧怕寒冷。
真正的问题在于雪盲症,哪怕纪律再好,面对突然间的暴盲,也总是会引起一阵混乱。
也因此,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减员。
冬日行军从来都不是个好主意,雷文也知道这点,但他必须要这么做。
这一切都是由莫利尼尔的特殊环境决定的。
莫利尼尔行省地处高原,冬季比北方的诺德还要漫长。
每年10月到次年4月,半年多时间都被大雪封盖。
如果雷文选择5月份登上莫利尼尔,那么就会迎来化雪时节,只能在冰冷的泥浆中行军,那种半冷不冷的环境,不但会拖慢行军速度,造成的非战斗减员也会更加严重。
而6-9月,将是莫利尼尔的雨季,更不适合行军;10月,那又是冬天了。
可以说赶在4月进入莫利尼尔,然后在雪化前离开,是最好的选择。
“告诉士兵们,不会太久。”雷文学着望梅止渴的法子下令:“等过了‘盖尔卓雅’,就会有当地贵族来迎接我们了。”
“盖尔卓雅”,是在踏入霜雪之喉后,立即就能看到的一座雪山,高耸入云,也是帝国第3高峰。
跨过它,就算正式进入了莫利尼尔的边境。
之后哪怕山路难行,雄鹰军每天还是会行进至少40里,可就算是这样,每天早晨和傍晚看到的盖尔卓雅好像都没什么变化。
就连雷文,时间久了,都产生了一种自己是在带队原地转圈的错觉。
他第一次明白了“望山跑死马”究竟是个什么含义。
终于,在踏上霜雪之喉后的第6天,原本仿佛永远无法触及的高峰盖尔卓雅,终于变得触手可及。
陡峭的山道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望无际的凛凛雪原!
一位早已等候在此、身上裹着皮袍的贵族找到雷文,送上了其家主的请帖:
“柯莫斯伯爵,请雷文大人赏光一叙!”
……
第446章 裂隙上的城堡
对不起,更新晚了,万分抱歉
……
临冬城,布罗德斯家族领地的核心,也是柯莫斯伯爵“剑堡”所在的城市。
剑堡正如其名,如同一柄利剑般伫立在城市中央,无论从哪个角落,都能看到它那高耸塔楼。
若是从高空俯瞰,就会发现剑堡的位置极其刁钻,它位于一个天然的裂口之上,除了其所在地面还算稳固,周围有一圈宽度15-30米不等的裂隙,只通过吊桥与外界相连。
只要吊桥一收,多少人也奈何不得这座城堡。
但雷文的注意力,却并不在剑堡之上。
此时他正坐着轮椅,任由拉克丝推着,目光则落在道路两旁的建筑上。
雷文从来都以为诺德的建筑已足够注重保温,但相比于大半年都处于雪季的莫利尼尔,就有些相形见绌了。
城外,都是极为厚重的帐篷,最少要两层兽皮加上一层厚毡,一大家子少则六七口、多则十来口人全挤在里头,膻味儿重得哪怕从门前10米过都能打人一个跟头。
城内房子,则是大块石头垒起来的,连房檐都没有,活像是一块块黑面包。
除了烟囱和门,大多数房子都只有一扇窗户,用木板整个封着,中间有轴,只有在阳光最好时才会翘起来稍稍透透风。
街上走着的行人,无论大人孩子,都包得极为臃肿,大人身上像披了头牦牛,孩子像是披了只羊,每个人脸上都红扑扑的。
“我还以为这边的人会比诺德人更耐冻。”胡厦抽搭着冻得发红的鼻尖:“结果怎么穿得比诺德那边还厚实?”
“因为凡是觉得自己不怕冷的蠢货,根本没法在这高原上活下去啊。”雷文笑呵呵地回了一句。
被推着来到不远处首饰摊子,雷文随口问了一句:“这手链怎么卖?”
摊主闻言,将那条手链拿起,又抓了把雪在上面仔细揉搓,搓得闪亮才捧到雷文面前。
高原上的首饰,倒不像常人想当然那般粗犷,反而精细得要命。
这手链上穿着的珠子,乍看上去好似珍珠,捏在手里才发现是被磨得极圆润的银珠。
手链上还有一枚挂坠,指甲盖大小,却雕出了极形象的一只雄鹰,爪子上的细节都纤毫毕现。
也许是漫长冬季,让他们有太多时间可以用来打磨细节吧。
“怎么卖?”雷文问道。
摊主看雷文装束不凡,身边跟着的人又气质容貌俱佳,有心发财、又不想失了大主顾,微微琢磨道:“这手链正常是4枚银币,您既然喜欢,那就3枚银币拿走。”
雷文伸手,胡厦将钱袋递了上来,雷文接过,从中数出5枚银币。
那摊主大喜过望,接过银币收好,挑选了一只精致木盒将手链放在里头,放在雷文轮椅把手上。
雷文倒没关注手链,而是问道:“柯莫斯伯爵,平时施政可还好?”
那摊主本来笑盈盈的脸顿时僵住:“……这,我这种做小本生意的,哪能知道呢,您问错人了……”
胡厦面露不愉:“老板,吾主在问你话,你就实话实说,推三阻四干什么,难道没给你钱吗?”
老板将刚到手还没焐热的五枚银币捧了出来:“这……这首饰算我免费送给诸位的,还不行吗?”
胡厦一看更气了,刚要开口,雷文就摇了摇头:
“算了,何必为难他呢,走吧。”
一行人向剑堡行去,走了老远,胡厦还是气闷不过:“这柯莫斯伯爵就这么吓人,让人连说两句的胆子都没有?”
“大人您的功绩、声望都比他强多了,也没见咱们雄鹰领的人这样啊!”
雷文看了一眼远处枯树上悬吊着的冻干枯尸:“让人夸不起来,骂又不敢骂,当然也就如此了。”
柯莫斯的统治向来以铁腕著称。
不同于小剥皮那种残酷的刑虐,柯莫斯上位后在领地内制定了足称严苛的律法,涉及到领民生活的方方面面。
烟囱朝哪个方向开,垃圾倒在屋子的哪个方向、什么时间倒,甚至是做饭的时间都有严苛规定。
别说是外来者,便是本地人小心、小心再小心,也会有犯法的一天。
结果,是要么参军、要么赔钱来赎罪,让整个领地都苦不堪言。
雷文本来以为这是以讹传讹、不断放大夸张后的传言,现在看来却是实情。
“雷文伯爵,您总算来了!”剑堡门口,柯莫斯以热情的语气道:
“我还以为今天的酒要冷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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