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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纵横,从武林外传开始 第98节

为了不让我干扰到荆无命和阿飞的决斗,他引来了郭嵩阳。

郭嵩阳是一个很纯粹的剑客,不喜欢享受,只喜欢练剑。

可惜他的天赋一般,再怎么拼命地氪肝,也比不过老天爷赏饭吃的,更比不过我这个开挂的。

他败了,我赢了。

上官金虹以为我会杀了他,但这怎么可能呢!

我从来只杀敌人,不杀可以成为朋友的人。

这种纯粹的剑客,结交起来最是容易。

另:孙小红对我敲闷棍的行为表示了不满,我请她吃早饭,并给她买一只炸鸡赔罪,结果她看到炸鸡就吐了。

唉!

炸鸡真的是女人的天敌!

十月初四,大风。

今天是荆无命和阿飞决斗的日子,我没有去观看,因为上官金虹绝不会允许我去观看。

笑话,不在场就不能干扰战斗了么。

只要算计得当,一竹筒豆浆就能抹平荆无命的优势。

上官金虹为我准备了两手好戏。

一手好戏是吕凤先,对于这个本家,我没什么好说的,一招送他归西。

一手好戏是曾经的那些仇人。

那些人针对我的武功做出训练,机关暗器无所不用,我杀了他们,但这没什么意义。

因为金钱帮内肯定还有一批这样的人。

更精良的一批。

他们会针对这些人身上的伤口,再次进行训练。

真是期待啊!

昨晚,传送令再次升级了,让我知道不仅沈浪已经回来,而且李寻欢和林诗音已经旧情复燃一年多了。

我勒个小李飞刀的,你藏的够深的啊。

另1:阿飞赢了,荆无命的左手废掉了,不知道他的右手剑什么时候出鞘;

另2:我和孙小红也修成正果了;

另3:孙小红看起来落落大方,但在某些事情上还不如无双放得开,培训了一天,战力也才三万字,还需继续努力。

十月初五,晴。

刮了好多天大风,天气终于变得晴朗,我的心情也非常的晴朗。

只不过孙天机一大早就找上门来,用看野猪的眼神看着我。

看什么看!

你家的小白菜已经被我拱了,再怎么看也没有意义。

而且你还平白长了我两辈,想敲你闷棍都不好意思下手,你赚大了啊。

孙驼子得知沈浪王怜花即将归来,和阿飞一同去了沈家祠堂。

据说沈浪把朱七七也给带回来了。

说来也怪,沈浪和朱七七成亲这么多年,一个孩子都没有,和白飞飞,一次就有。

就这一点,至少值二十集古装家庭伦理剧。

父子见面的时候,那景象一定很有意思,可惜我看不到,我要在家教孙小红三温鼎法。

孙小红是个不服输的性子,我告诉她,这些东西无双和纤云都会,所以她学的很认真,学的也很快。

另:孙小红不愧是说书的,口舌比无双和纤云加起来还要灵活。

十月初六,微风。

倚红偎翠,红飞翠舞。

十月初七,晴。

面红颈赤,红日三竿。

十月初八,西风。

倚红偎翠,红飞翠舞,面红颈赤,红日三竿。

十月初九,西风。

倚红偎翠,红飞翠舞,面红颈赤,红日三竿。

十月初十,北风。

吕云澄啊吕云澄,你不能继续沉迷女色了,万一上官金虹来偷袭怎么办?

从今日起,每天早睡早起,努力养剑。

十月十一,多云转晴。

倚红偎翠,红飞翠舞,面红颈赤,红日三竿。

十月十二,阴。

今天的天气意外的阴沉,有一种很压抑的感觉。

每一次出现这种感觉,都会发生一些不好的事情,这个预感很准确,从来没有出过错。

我以为是上官金虹要来一出人海战术,带着金钱帮全部帮众来围攻,没想到来的不是上官金虹,而是孙天机。

他带来了一个坏消息,昆仑派掌门死了,死于一个黑衣黑袍的剑客之手。

那个剑客用的武功,很像是魔教十大神功中的“万妙无方,慑魂大九式”。

这里要多说一句,孙家并非只有孙天机孙驼子孙小红三人,而是一个大家族,人丁颇为兴旺。

孙小红的大嫂、三嫂今年都添了宝宝,就连她的四婶都生了对双胞胎。

正是因为这些人,孙天机才能用最快的速度了解江湖上或大或小的事件。

这让我想到了一个人,《陆小凤传奇》中的龟孙子大老爷。

双方都姓孙,都熟知武林掌故,或许有什么关联。

另:本世界的七大剑派是真的废,一个兵器谱前十的高手都没有。

巴山剑派的“七七四十九手回风舞柳剑”、武当的“两仪神剑”、昆仑的“飞龙大九式”并称玄门三大剑法,而华山派的“清风十三式”更在三大剑法之上,不知剑谱是否留了下来。

若是有高深剑术,还练得这么废,那就更加的废柴了。

楚留香距今不算远,高亚男应该把清风十三式的剑谱留下来了,华山派应该不会那么废。

十月十五,阴。

打脸了打脸了,华山派的掌门也被杀了,华山弟子群起而攻,被人杀了半数。

十月十六,晴。

天气终于转晴了,本打算带着小红出去走走,一个身着绯衣的贵公子突然找上门来。

他说他叫——王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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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千面公子,绯衣怜花

王怜花的容貌很英俊。

玉面朱唇,英俊潇洒,顾盼之间,更带有一股邪异的吸引力。

不仅如此,精通医术的王怜花很擅长保养皮肤。

海上的风暴,时间的刻刀,不仅没能在他脸上留下一丝痕迹,还为他添了几分成熟,变得更加惹人心醉。

他甚至已经不能说是英俊,而是俊美。

穿上男装就是“俊”,穿上女装就是“美”。

吕云澄三位红颜知己中,唯有无双的线条比王怜花更美,纤云和孙小红都稍逊半筹。

“这么多年来,我只见过三个在英俊方面和我媲美的。”

“哦?若是晚辈没猜错,一个是我,一个是李寻欢,一个是沈前辈,可对?”

“你这份骄傲的劲头,最合我的胃口,沈浪和李寻欢都太柔了。”

“不是柔,是因为他们是好人,好的不能更好的好人。”

“那你呢?你不是好人么?”

“我和前辈一样,都是一个不坏的人。”

“好,好一个不坏的人,为不坏的人干一杯。”

温酒的孙小红吐槽道:“什么不坏的人,天下没有比吕云澄更混蛋的人。”

王怜花道:“小姑娘,既然他是个混蛋,那你是怎么喜欢上他的?”

孙小红羞的说不出话,吕云澄道:“混蛋总有混蛋的办法,对了前辈,问您个事儿,这事儿您一定要如实回答。”

“什么事值得你如此严肃?听我大侄子说,你小子很厉害,没什么事情能难住你。”

“我想问的就是,沈前辈遇到阿飞的时候,那场景是不是很有意思,前辈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说不出来,就画出来吧。”

“你就想知道这个?”

“当然了,天下还有比这更有意思的事情么?我就不信前辈你不想看沈前辈的窘态。”

王怜花这辈子在沈浪手中吃过不少亏,即便现在关系极好,也很喜欢看沈浪出丑。

只不过沈浪甚少有出丑的机会,让他大为失望。

前些时日,白飞飞身死的消息传到他们隐居的地方,沈浪当即就要回去祭拜,朱七七大发雌威,让他看了一场好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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