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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吃相 第149节

“那个大叔已经去小学食堂吃馒头去了,听说……听说……”小护士支支吾吾。

“听说什么?”南宫北雁忍不住问。

“听说那个大叔一个人吃了整整两笼大馒头,还吃了两大碗水饺,现在又在吃面条,好多人都去看热闹去了!”小女孩说完捂着嘴。

公孙北雁看了水轻柔一眼说:“水饺我知道,你给我说过,那个馒头又是何物?”

水轻柔轻轻的摇摇头,笑的眼眉弯弯的说:“我也不知道!”

“馒头是里典发明的,用面粉和面,然后用蒸笼蒸熟之后又香又软,看起来就和姐姐的……姐姐的……”小护士偷偷的看了一眼公孙北雁鼓鼓的胸脯没敢说完。

“看起来像什么?”公孙北雁急切的问。

“就和……就和姐姐的胸脯差不……差不多!”小护士终于还是鼓着勇气说完了。

“啪嗒~”公孙北雁身体一抖,手里的竹筒掉到地上,然后面红耳赤的弯腰把竹筒捡起来,双眼喷火的大怒:“登徒子,无耻之徒,入口之食怎么能做……做成那样……”

坐在床上的水轻柔终于绷不住了,脖颈羞红捂着自己的脸埋在被单上都不敢抬头。

“阿嚏~”正蹲在土灶面前煮鸡汤的某人突然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抬头看了一眼西坠的斜阳,看看感觉时间差不多了,于是在旁边的土灶上架起一口专门定制的陶锅开始准备炒菜。

他完全不知道,自己因为恶作剧做出来的圆圆的大馒头,已经再次被某个贵族小姐在内心诅咒的体无完肤了。

不过他是不会在乎的,大馒头又绵又软,吃起来又香又甜,不做成圆的太煞风景了,要圆,必须要圆,而且还得手感好,那样才秀色可餐,吃起来才有胃口。

随着太阳逐渐落山,空气中不断的飘荡起一股接一股的诱惑香味。

有麻辣,有鲜香,有酸甜,然后混着越来越浓郁的鸡汤的异香,整座卫生院都沉浸在一股几乎和后世中餐馆一模一样的饭菜味道之中。

徐福也早已写完了陈旭灌输给他的最新医学理论,此时站在土灶旁边的不断的吞咽口水,两个小护士也都站在远处眼巴巴的看着,只有帮忙烧火的小护士看着几盘菜不断的添嘴巴。

“好了,徐福,今天我要请客,你带几个护士去小学吃馒头吧!等过几天卫生院正式竣工开业,我请你吃好吃的!”陈旭毫不客气的把徐福赶走了。

不是他不想让徐福跟着一起吃,而是因为公孙北雁这个女人有点儿愚蠢无知到极点,先前当着两个小护士的面大谈祖上的灭秦功绩,幸亏两个小女孩什么都不懂,被他赶紧赶出病房了,如若这些话让徐福这种成年人听见,传出去不说复国,命都可能保不住,所以六国王孙贵族如果指望这些眼高手低的人来复辟王位,估计比登天还难。

而且这也是事实,秦始皇死后,项羽刘邦等先后起兵反秦,很快风卷残云,但其中六国王孙几乎都是摆设,虽然六国先后复辟成功,但全部都是项羽封的,而且很快就被杀的杀埋的埋,最后只剩下了一个楚王,而项羽身为楚国大将,不仅架空楚怀王,更是干脆连他的孙子义帝楚王熊心也剁了,然后篡位为王,自称西楚霸王,可见六国贵族反秦的目的并不是扶持六国王孙复国,而是在心里都有各自的打算,只为捞到更多的好处而已,六国王孙也只是他们手中的一张遮羞布和挡箭牌,不然起兵造反就师出无名。

就连陈胜吴广起义造反,打的还是为公子扶苏和蒙毅复仇的幌子,而且起义之后立马建国称王,国号张楚。

由此可见,经历秦国的大一统之后,六国王孙复辟实际上已经没有了人缘基础,几乎所有起义的团队都承认了中国是一体的这个概念,同时也拼命的要霸占整个中国,而且还要得到秦始皇的传国玉玺,那样才能名正言顺的登基称帝,这也是因为秦始皇作为千古第一帝王的威慑,即便是他死了,后人还是不敢藐视他的丰功伟绩,自认为要得到他的皇帝大印才算华夏正统。

而这枚李斯用和氏璧制作的传国玉玺,后世一直流传了一千多年,中原王朝所有的皇帝都必须掌控才算名正言顺,不过到了宋朝,爆发了汉家江山有史以来最大的耻辱,金兵破汴梁,徽钦二帝被掠,传国玉玺被金国掠走,此后便销声匿迹不知去向,再后来朱元璋赶走蒙元恢复汉家江山,派出大将徐达追亡逐北,撵着蒙元余孽的屁股穷追猛打了无数年,主要的目的就是想索回传国玉玺,但却始终没有成功,从此传国玉玺就真的消失在中华文明的历史长河之中,而清朝的鞑子皇帝为了正位,私刻收藏了数十枚玉玺,但都只是赝品而已。

第176章 碎尸万段

饭菜做好,陈旭亲自又当大厨又当小二,在门诊部收拾好吃饭的桌椅,将饭菜鸡汤都端上桌子,然后邀请水轻柔和公孙北雁入席。

“嗝~”坐到这种高腿的座椅餐桌上,公孙北雁忍不住捂着胸口打了个饱嗝。

刚才陈旭做饭的时候,她把整整一筒山药茯苓饼全部吃的干干净净。

“饿坏了吧,我给你先盛点儿鸡汤开开胃!”陈旭都懒得正眼看公孙北雁一眼,非常热情的先给水轻柔舀了一碗煮的浓香无比的十全大补鸡汤。

“多谢陈郎!”水轻柔脸颊绯红的赶紧福身道谢。

“呵呵,不用不用,你受伤了,身子弱,最近几天就好好在这里卧床休养,多喝点儿汤,按时吃药才好的快!”陈旭笑着说。

“我的身体没有大碍,只是害怕陈郎责罚,所以有些心急,只要陈郎不怪,轻柔便心情舒畅了!”水轻柔坐下之后拿着竹调羹尝了一口鸡汤,顿时眼眉弯弯的夸赞:“陈郎煮的鸡汤果然美味无比,堪比传说中的龙肝凤髓!”

陈旭立马很得意,自己这个漂亮老婆实在太会夸奖人了。

“哼,龙肝凤髓又如何,我早晚把秦王的心挖出来下酒!”公孙北雁看见陈旭不给自己盛汤,于是抢过勺子给自己也舀了一大碗,嘴里还狠狠的说。

“白痴!”陈旭嘴皮动了一下,却没有发出声音来。

而且他心里也很恼火,这个二傻子女人不知道怎么会长这么大的,一定要早点儿赶走,留在身边简直就是一颗定时炸弹,如果她的话被人传出去,自己也会跟着被秦始皇提前咔嚓了。

“轻柔,这是酸辣鸡杂,很开胃的,胃口不好的话就多吃点儿!”陈旭又给水轻柔夹了一大筷子的炒鸡杂。

“内脏乃是污秽之物,只有贱民才吃!”公孙北雁延误的捂着鼻子哼哼。

“你不说话没人会把你当哑巴!”陈旭忍不住翻个白眼儿。

“你……”

“你什么你,鸡杂才是最好的东西,你不吃就不要说话,轻柔,这烟熏的干锅兔也味道不错,你也尝尝……还有酸菜水煮鱼,我第一次做,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陈旭絮絮叨叨,殷勤的给水轻柔弄了满满一大碗菜,对于公孙北雁却爱理不理,饭桌上的情形非常的不愉快。

“山野村夫,粗鄙不堪,要不是轻柔妹妹受伤行动不便,我才懒得来!”公孙北雁尝了鸡汤之后,闻着满桌子的美味食物,一边吃饭一边数落某人。

“对了,那个车夫呢?要不要喊他来一起吃饭!”陈旭吃了几口才想起来还有一个身挎大剑的家伙。

“听刚才侍女说,他已经去小学食堂吃馒……馒头去了!”水轻柔一想起刚才的馒头,脸颊猛然通红,心脏砰砰乱跳,说话也有些结巴。

“登徒子,无耻之徒!”

陈旭有些莫名其妙的狠狠瞪了一眼边吃边咬牙切齿的公孙北雁,然后也懒得理会了,此时他自己也感觉饿的不行了,于是端起饭碗猛刨起来。

用水芹菜加一点点葡萄醋和芥末炒的鸡杂虽然不如后世的味道好,但也足够开胃,是一道不错的下饭菜。

烟熏干锅兔里面也放了一些乡民送过来的晒干的野菜,还掺杂了一些鸡头米,味道也不错。

两条鱼用泡制的野酸菜做底,加了一些野生葱姜蒜和花椒,也有了几分真正水煮鱼的味道。

然后就是凉拌的折耳根,荆芥和荠菜几道常见的小菜,青白碧透,看起来也都赏心悦目让人充满了食欲。

荆芥,一种多年生草本植物,茎干细高约有一米,取嫩叶,清洗干净之后在水里反复搓洗,将里面的辛辣味道去除,然后挤干水分之后用油盐酱醋凉拌,吃在嘴里有一股清淡的药香,有清火止血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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