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从合法报复出轨开始! 第143节
警局?
去警局那不就违规了吗!
私下调查人家的档案,没有检察官陪同,也没对方开具的协作申请,百分百的违规和违法!
徐德肯定不能去警局调查啊。
毕竟他最守法了。
所以,话就说回来了。
只要来联合会调查,那就既合法、又合规了!
“其实我是比较相信咱们联合会的,人情味比较高,有关原生家庭的信息也会比较多,警局那边则重点都在犯罪分子身上。”
徐德满脸认真的看着面前几人。
这话落下。
几个工作人员顿时内心洋溢出一股没感受到的热情。
“害,小伙子你这话说的......”
“倒也没说错,联合会就是人情味浓点!”
“你要找谁?有没有什么信息?我这边可以帮你查一下,也许能查到......”
张姐语气多了一丝丝的热情,连连开口说道。
徐德陷入思索。
从什么角度切入、调查呢......
这......
“我这边有走失人员的照片,您看看有没有什么帮助。”
说着。
徐德先将刘婧琪12年前,在福利院拍摄的照片抽出。
“有些模糊,您看看电脑系统里有没有长相相似的。”
他开口说道。
照片?
张姐狐疑地接过,盯着那看不清人脸的拇指大小的照片仔细看了看。
接着,她又在电脑上搜查一下。
“有没有具体的名字?”张姐询问。
一侧的林月开口道:“楠妹。”
刘婧琪是刘豪收养后的名字,说起来...她原身的名字是什么,自己三人倒还不知道。
也就唯有这么一个从程桃口中,得知的小名了。
“没有大名吗?”
张姐挑了挑眉,看着电脑不知该输入些什么。
“我指的是登记在户口本上的大名。”
“没。”林月摇摇头。
“那我试着查一下吧。”
张姐微微蹙眉,旋即在电脑上登录‘寻亲网’,随即又登录另一个内部系统,不断来回调查。
但可惜的是......
“没有记录啊。”
“你们确定人是在莲山县走失的?”
张姐查了半小时也没找到一个叫楠妹的。
甚至,连个长相类似的都没有!
她满脸雾水的看着徐德。
“这......”
林月迟疑了,她看着徐德,不知该如何回答。
确定吗?
无法确定。
任何信息,都是要有客观证据进行佐证的。
莲山县这三个字,是程桃口中所说,但对方没有给予任何可以客观证明的证据。
所以,对方可能记错了,刘婧琪压根就不是莲山县的人。
“如果是在莲山县呢?”
徐德突然开口,他倒是并未着急否定自己所知的信息。
转而双手抱胸,一只手摸了摸下巴,思索片刻后,抬头,瞥了眼对方工作证,询问道:
“张姐,您看,如果说‘楠妹’是在莲山县走丢的......”
“那有什么情况,会导致搜集不出她的信息?”
面对否定的答案,他不会急着因此否定自己。
毕竟,一个答案,往往并不是只有一道题能得出。
“倒是有不少原因。”
张姐抬头,眸子微微看了看天花板,深思熟虑过后,开口回应。
“首先就是时间。”
“徐律师,您这照片拍的有年头了吧。”
她低头,看着桌上模糊的照片,摇摇头道:
“七年有没有?”
林月代替回道:“12年。”
张姐闻言,眉头一挑,咋舌的摇摇头,脸上流露出‘难怪’的表情。
“那就对了。”
“时间太长了,联合会很难查。”
“12年前走丢的,那基本登记时间也就在12年前......那时候联合会连电脑都没有,虽然说,这些年一直在将以前的档案纳入系统吧。”
12年前就是1990年。
甚至,别说90年了,就是眼下的2002年,大多部门也还在用纸质档案,互联网系统少之又少。
“有没有纸质档案?”
王超皱眉,思索片刻后双手抵住前台,上身微俯,疑惑道:
“12年前的档案有没有?”
电脑查不到,那查档案也行,麻烦就麻烦点,只要能查到总归是好的。
“这......”
张姐脸上露出些许尴尬神色,委婉道:
“纸质档案确实有,但是很难查,来登记的基本都是大名,你们就算看到了,估摸着也认不出来.....”
最关键的是......
“而且,可能不是档案的问题。”
“我觉得是家人压根就没来找过。”
张姐忍不住开口,她叹了口气。
王超疑惑,“什么意思!?”
“就是字面意思,一般来说,如果家属愿意找孩子的话,那会在各个寻亲网进行求助。”
说着。
张姐指了指电脑,她说道:
“哪怕是90年丢的,但只要家属还在找,那后面出现寻亲网后,基本会在网站上将孩子的身份信息贴出。”
孩子是90年丢的。
哪怕网站是在十年后出现,只要家属还在找,那就不影响家属将信息贴在网上。
比如上起案子。
九十年代丢的王梅,那时压根就没寻亲网。
但这不影响,十年后警方通过网络信息,将两者身份信息核对成功。
所以......
“你们给的照片、还有名字,无论是各大寻亲网,还是系统里都没有。”
张姐摇摇头。
这代表什么?
“代表,家属没在任何网站寻找过这个叫楠妹的信息。”
“他们可能放弃了寻找,也可能一开始就没找过。”
“如果这样...你们只能去派出所调档案了。”
她说的很正确。
家属的态度决定孩子的信息流传度。
如果一开始没打算找过,那妇联基本不会有什么信息,只会有警局那边正常收录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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