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替国家养鸡,金雕带崽来吃自助 第167节
看到阿布锁定的方向,林枫心里一沉——
果然,偷猎者是朝着山脉深处去的。
“看这路线,他们是奔着核心区域去的,就是不知道已经进山多久了……”
他咬了咬牙,原本想歇口气的念头瞬间打消,现在根本没时间耽误。
接下来的追踪,他放慢了速度,却丝毫不敢放松——
除了要跟着阿布的指引辨认偷猎者的踪迹,还要时刻留意脚下和周围的环境,生怕撞上对方设下的陷阱。
偷猎团队不可能空手而来,麻醉枪、捕兽夹、套索这些工具大概率都带了。
甚至可能有真枪,他们要抓大型猎物,靠的就是这些阴狠的手段。
每走一步,林枫都格外谨慎,目光扫过草丛、树根时,都会多停留几秒。
阿布似乎也察觉到了危险,脚步变得更轻。
鼻子几乎贴在地面,不光在追踪气味,还在警惕着可能存在的陷阱。
小脑斧兄妹则紧紧跟在他身后,原本偶尔发出的“呼噜”声彻底消失,只偶尔用脑袋蹭蹭他的手背,像是在提醒他小心。
林枫心里最担心的,不是自己遇到危险
而是这伙人如果进山时间不短,恐怕已经对这片山林里的生灵下过手了。
他太清楚这些偷猎者的贪婪——为了利益,他们根本不会在乎物种是否濒危,也不会管生态是否被破坏,只要能卖钱,什么都做得出来。
“野兽再凶,也只在饿的时候捕猎,可人心的恶毒,比任何野兽都可怕。”
林枫低声呢喃,脚步不自觉地加快了些。
他必须尽快追上这伙人,哪怕只是打乱他们的计划,也能多保护一些山里的生灵。
…………
“靠!真晦气!这破山疙瘩连个信号都没有,刷个视频都加载不出来!”
一个浑身裹着厚棉衣的壮汉,满脸横肉,透着股匪气,边走边掏出手机反复点亮屏幕。
可除了锁屏界面,软件里全是“无信号”的提示,他忍不住啐了一口,嘴里骂骂咧咧。
旁边,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子瞥了他一眼,语气带着点哄劝:
“勇哥,这深山里哪有信号塔?也就卫星电话能打通。”
“您先别惦记刷视频了,等咱们把这票干成,到时候别说刷视频,就是找个女主播,那不都是小事?”
“就是就是!”
另一个矮胖男子赶紧附和,声音里带着点慌:
“早点把那畜生找出来,得手了赶紧走。”
“这山里我待着总觉得心里发毛,生怕撞上护林员或者林警。”
“尼玛德!你以为我想待?劳资腿都走僵了!”
被称作“勇哥”的壮汉满脸不耐烦地踹了一脚旁边的树干。
积雪簌簌往下掉,可嘴上虽凶,脚步却没停。
就在这时,队伍最后头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带着点冷意:
“吵什么?进山才几天就没耐心了?”
这声音一出来,勇哥的骂声瞬间停了。
脸上的不耐烦也立马收了回去,连腰都下意识直了直。
说话的人身材平平无奇,穿着和其他人一样的棉衣。
在队伍里最不起眼,可只要仔细看,就会发现他的眼神格外深邃阴沉。
哪怕只是随意扫过来,都透着一股森冷的寒意,让人莫名发怵。
“山里条件是苦,大家先忍忍。”
低沉声音顿了顿,语气缓和了些,像是在宽慰,“等干完这票,咱们都能好好过年。”
他转头看向刚才慌神的矮胖男子,补充道:
“老三,你也别担心。现在是防火期,林警和护林员都忙着盯着火情,没空往深山里巡。咱们只要小心点,别留下痕迹,根本不可能出事。”
“咱们四个现在是一条心,得手了好处平分;可要是谁中途掉链子,不想好好过年……”
说到这儿,他的声音突然带了点嘶哑,寒意不经意间透出来:
“也别怪我不念平日的兄弟情分。”
………………
第152章 他们难道已经得手了?!
队伍前头的三个人听完,顿时浑身汗毛竖起,没人敢再说话。
他们都清楚,这人看似在宽慰,实则是在警告。
要是真坏了他的事,后果绝对不是自己能承受的。
队伍里,之前还满是不耐的勇哥立刻换脸:
“猛哥,您说得对!想挣钱哪能怕吃苦?等抓住那头畜生,咱们就都熬出头了!”
说完,整个队伍再次陷入沉默,几人默不作声地在山林里穿行。
只有脚踩积雪的“咯吱”声在寂静中回荡。
又走了约莫半个多小时,日头渐渐沉到山后头。
黄昏的光把林子染得发灰,林间光线越来越暗。
队伍末尾的猛哥终于停下脚步,开口道:
“今晚就在这歇吧,天晚了,不好赶路。”
他说得没错——再过一会儿,天色会彻底黑透。
没手电筒的话,连三米外的石头和树丛都看不清。
加上融雪后的山路又滑又陡,稍不留神就可能摔下去。
前面几人早就走得腿软,闻言连忙点头。
跟着猛哥走到一处植被稀疏的空地,纷纷停下歇息。
高瘦男子和矮胖的老三先卸下身上的大背包,拉开拉链。
从里面掏出折叠式的伸缩帐篷和几袋包装简陋的干粮,开始忙活搭建营地。
勇哥一屁股坐在雪地上,大口喘着气,嘴里还在抱怨:
“妈蛋,这破路走得,真尼玛累死人!”
他接过老三递来的干粮和矿泉水,往嘴里胡乱塞了两口,嚼得干巴巴的,脸上露出不满的神情。
犹豫了片刻,他忍不住看向刚坐下的猛哥,语气带着点试探:
“猛哥,咱们这天天在山里啃干粮,嘴里都快淡出个鸟味了……要不,咱们生个火?烤点肉吃,也能暖暖身子。”
话音刚落,刚坐稳的猛哥抬眼看向他,眼神像看傻子一样,语气瞬间冷了下来,满是森然:
“不怕死,你就试试!”
“白天我就出去撒个尿的功夫,你就敢在林子里弄篝火,还好最后给弄熄了!现在是嫌死得太慢,想把护林员引过来是吧?”
勇哥被怼得一噎,挠了挠后脑勺,脸上顿时露出讪讪的笑,连忙摆手:
“咳……我就是随口说说,我干活,干活……”
说罢,他连忙取下身后那个比其他人都大一圈的背包,不知道都装了些什么。
而拉链刚拉开一道缝,一股淡淡的血腥味就飘了出来,在寒冷的空气里格外刺鼻。
只见勇哥伸手进背包,竟从里头拎出一个小巧的铁笼子。
笼子里关着一只通体漆黑的小动物,胸腹部的毛发却泛着金黄炫彩的光泽,模样格外漂亮。
只是这小家伙双目紧闭,不知是被麻醉还是受了惊吓,此刻正昏迷着。
勇哥把铁笼子放在脚边,眼神里忍不住透出贪婪的光,嘿嘿笑道:
“这头黄喉貂的品相是真尼玛好,一看就值不少钱,等带出山,指定能卖个好价钱!”
旁边的高瘦男子凑过来,满脸奉承:
“勇哥您眼光真好!这黄喉貂的皮单卖就值几万,现在还是活的,价钱起码得翻几番!您可得给笼子留条缝,别把它憋死了,那可就亏大了。”
“滚尼玛的!这点事我还用你教?”
勇哥脸色一沉,语气满是不耐烦,可还是下意识把笼子的透气缝调大了些。
他嘴里说要“干活”,却没先管这只黄喉貂,而是又从背包底部抽出一卷湿漉漉的东西。
那东西裹得紧实,表面还沾着滑腻的液体,凑近了能闻到淡淡的血腥味。
勇哥把它在露营灯的光线下展开,竟是一张新鲜的鹿皮!
皮上还残留着没干涸的油脂和血迹,所以摸起来又湿又滑。
他掏出随身携带的小刀,蹲下身开始处理鹿皮。
刀刃贴着鹿皮表面,小心翼翼地刮掉残留的油脂。
动作一下一下,格外熟练,显然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
别看勇哥满脸横肉、说话暴躁,处理起鹿皮来,手艺却半点不含糊。
刀刃划过的地方,油脂被刮得干干净净,鹿皮上没留下一道口子,也没有过深的划痕。
他很清楚,哪怕是一道小伤口,都会让鹿皮的价值大打折扣。
这份细致,丝毫不逊色于那些以宰杀剥皮为营生的老师傅。
没一会儿,整张鹿皮上的油脂就被他刮掉了小半,露出底下完整光滑的皮面,连一丝杂质都没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