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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坚从流浪汉开始逆袭 第16节

  最后实在忍不下去,流落街头。

  “这里看起来很破旧?”

  丽莎打着方向盘,不解的问成大器。

  “光鲜亮丽的餐厅千篇一律的整洁,好吃的餐厅各有各的特点,相信我。”

  成大器也是第一次来,但他前世听朋友们聊起过美利坚的中餐厅。

  在美利坚,如果你是一个不会说中文的,那么中餐厅大概率只会给你上改良中餐。

  但你会说中文,就能解锁隐藏菜单。

  具体有什么菜,要看后厨的师傅是哪里来的。

  但不管哪家中餐厅,只要请的有正经中国厨子,都能做一桌还不错的川菜。

  “路边的牌子都是华文,这里就是唐人街吧。”

  丽莎感觉有点新奇,她只从电视剧里看到过唐人街。

  美利坚的几个大城市里都有高度集中的华人聚集区。

  它们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清代,当时的唐人街主要由铁路华工组成。

  到今天,一百多年发展下来,当年的铁路华工已经传了七八代。

  伴随着新一代华人移民的涌入,唐人街的规模也越来越大。

  当然,丁胖子广场充其量就是小唐人街,它也被称作小台北。

  “这里最早是台湾人建的,华人把这里叫小台北,算是唐人街吧。”

  成大器打量着周围的中文招牌,他打算找找做移民咨询的机构。

  没有一个合法身份在美利坚实在是寸步难行。

  “Chan,我不认识这些华语,丁胖子面馆是哪一家?”

  丽莎看着手机里的导航陷入困扰,实在无法找到自己选的餐厅是哪一家。

  无语的看着一家大招牌‘重庆本帮菜’,小招牌‘丁胖子面馆’的饭店,成大器回答。

  “就那个,我们先吃饭,这附近有银行吗?”

  一千美元的US刀勒还没结呢。

  钱拿不到手里,总觉得差点意思。

  吃饭也不香啊。

  “哈,Chan,和美女一起吃饭的时候伱还要提坑了我一笔的事情吗?”

  推开餐馆的门,丽莎头也不回的吐槽着成大器。

  “不,我们明明是愉快的合作,怎么能污蔑我呢?”

  从服务员手中接过菜单,成大器大概扫了扫,五花八门主打一个全面。

  他直接用华语报起了菜名。

  “麻婆豆腐,酸菜鱼,水煮牛肉,辣子鸡丁,再让后厨做两个不辣的清口小炒菜,最后来个米酒汤圆银耳羹,再来两份米饭,菜都能做吧?”

  丁胖子面馆都能叫重庆本帮菜了,那让重庆本帮菜做川菜也完全没问题。

  “当然,先生,我们大师傅川菜一绝。”

  重庆菜被狠狠地NTR。

  “Chan,你都说了什么?”

  听不懂华语,丽莎不知道成大器说了什么。

  给丽莎倒了杯乌龙茶,成大器叹了口气。

  “我说,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带女孩来餐厅吃饭,让他们好好做,一定要让你感受到中餐的美味。”

  丽莎被成大器的无耻回答深深震撼到了。

  她的语气里带着愠怒,不满的盯着成大器。

  “你一定没少骗女孩子,坏男孩。”

  成大器一脸无辜。

  “你是我这辈子第一个,在你之前我从没和女孩子一起到餐厅吃过饭。”

  上辈子数不过来,这辈子可真的是第一次。

  主打一个真诚。

  “得了吧,我不相信你没和其他女孩子约会过?”

  丽莎审视着成大器的表情,好像在观察一位犯罪嫌疑人。

  她认定成大器是在骗自己。

  “丽莎,抱歉,你是说,我们是在约会吗?”

  抓到细节,乘胜追击。

  不过他可没一点和丽莎深入了解的想法。

  “我还从没和女孩子约会呢,这顿饭是不是需要我请你。”

  快说不是约会,然后让我快乐的白嫖。

  丽莎,请务必和我划清界限!

  拜托了!

  “哈哈,你想得美,本来我打算请你,现在我决定AA!我可不会让你这个喜欢欺骗女孩子的混蛋骗到。”

  砸了。

  成大器,你玩砸了。

  拿起乌龙茶,战术喝水。

  吃亏是福,更何况AA不算吃亏。

  可便宜没占到,这比吃亏还难受啊!

  成大器决定反击。

  必须让你也狠狠地后悔!

  “今天还要谢谢你,按理来说,给你们做做安保对我没什么难度,我起初只打算要个两百。

  没想到你们居然不还价,丽莎,你真的是个很好的合作伙伴。”

  成大器眼睁睁看着,看着丽莎的脖子变色。

  听完成大器的‘感谢’,从奶白色一点点变红。

  红了,红了。

  虽然白嫖变AA,但我这波不亏。

  丽莎恶狠狠的拿起手机。

  不行,必须让那个开口逼她做选择的女员工滚蛋。

  等会儿她还要狠狠地吃,吃起码超过一半。

  不能再让成大器尝到任何甜头!

第17章 我用闽味粤语走江湖啊,扑街

  很多时候,人无法控制自己的心绪。

  这种无法控制与意志力无关。

  人类自身的不同激素分泌,会影响心绪的起伏,极端情况下,甚至代替你的大脑做出抉择。

  比如嗑药嗑多了,强烈的刺激会使人进入无意识状态。

  或者健身多了,身体的疲惫会影响人的欲望。

  等等。

  丽莎现在就陷入了一种奇怪的心绪中。

  本以为是遇到了个有意思的流浪汉,合作结束一起吃顿饭。

  吃饭而已,没什么。

  但成大器一顿拉扯,把她的心绪完全搅乱了。

  吃饭?

  她现在看着桌子上的菜,只想复仇。

  已经AA了,她要吃的比成大器更多!

  按男女交往中的情绪高峰理论,丽莎现在已经进入了‘上头’状态。

  如果成大器和她的来往时间够久。

  她未来一定会忘掉今天和成大器相处中的不愉快,只会记得吃了很多美味的中餐,过程也很有趣。

  换句话说,人会忘掉记忆里具体的细节,只留下情绪。

  情绪强烈就足够了,至于是好是坏,完全可以后期控制。

  这个逻辑极为的反直觉。

  还是以成大器和丽莎的相处为例子。

  背后的核心要素是——成大器未来在与丽莎的相处里,带给她的正向情绪是否足够多。

  只要正向情绪够多,初见时的不快就会成为回忆里的趣事。

  这套相处逻辑本质上是加强第一印象的变形。

  无论用什么方法,一定要留下第一印象,留下非同一般的第一印象(男女关系里极其好用,亲测有效,但用的时候不要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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