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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第75节

这清纯而又愚蠢的女大学生,现在完全歪了!

苏白深吸了一口气,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在心里默念:这.应该不是我带歪的吧?

嗯!

绝对不是!

他这么正直的律师,怎么会教出来一个歪了的清纯女大学生呢?

苏白在心里自我安慰。

.

….…

审判长席位上,审判长曹立强低头看向诉讼材料。

对于双方的诉讼申请在心里做了一个小结以后。

而后再抬头看向诉讼方席位上的苏白,缓缓开口:

“被诉讼方陈述完毕,下面请诉讼方依照提供的证据或者是当庭提出新的证据、事实依据或法律条文的辩解。”

咚咚咚!

法槌敲响。

审判长曹立强的目光落在了苏白的身上。

苏白意识到第一个关键点到了!

这场官司最关键的第一点,在于一个方面,那就是企鹅构不构成抄袭!

但是问题在于.….

这个抄袭的点,很难去界定?

尤其是法律对于著作权和这类侵权案的判决如今还都很保守。

并且企鹅的法务又很会打太极的情况下.…

打太极的大致意思就是企鹅对于侵权案很会把水搅浑。

从而让审判长的判决保守,取得诉讼的胜利。

苏白研究过企鹅的套路,那侵权案官司的太极打的不是一般猛。

不过打太极啊!他也会!

苏白深吸了一口气,接着开口道:

“审判长”

“针对被诉讼方表明自己一方没有抄袭,我想申请问对方委托人几个相关的问题?”

问问题?

这不按照套路出牌啊!

陈超和孔浩微微皱眉,一般对方律师问问题,不是下套就是搞心态。

面对苏白提出来的申请,陈超和孔浩都做好了郑重应对的准备。

审判台审判长席位上,曹立强敲响了法槌,开口道:“申请通过!”

听到曹立强通过了自己的询问申请,苏白把目光落在了被告方席位的陈超身上,开口询问。

“我想请问陈律师,如何定义著作版权抄袭?”

陈超微微皱了皱眉,思考了一番,确定没有什么坑以后,开口道:

“根据我国司法的规定,认定著作权抄袭的标准有四点:”

“一:看作品的发布时间前后。”

“二:作品是否有独创性。”

“三:看剽窃,抄袭的客观条件是否具备。”

“四:看作品特征比对,人物情节玩法是否相同。”

“而针对游戏抄袭的界定是,代码,文字,美术等元素。

包括了抄袭游戏包含的名称或游戏内部的名称,最后,是指游戏玩法的抄袭等是否具有独创性。”

苏白听到陈超的回答以后,微微点了点头,紧接着又继续问出来了第二个问题:

“我想请问,陈律师,那么不正当竞争的构成有哪些?”

陈超微微皱眉,虽然不知道苏白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但还是开口道:

“我国对于不当竞争构成的条件有七点:”

“一,欺诈性交易。二,不当商业行为。三,虚假广告。四,侵犯商业秘密。五,掠夺定价。六,欺骗性有奖销售和巨奖销售。七,诋毁对方商业信誉。”

回答结束以后,陈超微微抬头,举手看向审判长。

“审判长,关于原告的提问我已经回答。”

“不过我的回答,貌似和本案没有太大的关系,所以我申请原告方律师停止对我的提问。”

前面的几个问题,都是一些简单的法律问题,回答了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

可是,要是再被对方这么一步步问下去,说不定随时都会被对方问进坑里面。

所以。

陈超果断了抓住了机会,申请中断苏白的提问。

咚咚咚!

审判长席位上,曹立强敲响了法槌:“报告方申请通过,原告方停止提问,继续陈述吧。”

“好的审判长。”

苏白长呼了口气,微微点了点头。

不得不说,企鹅的法务经验很足啊!

挖坑是不可能挖坑的了,那么只能用硬实力掰折小企鹅的翅膀了。

而在这个时候,陈超注意到了李雪珍一直在目不转睛的看着他。

不过他倒也没有想太多,而是把目光放在苏白的身上,想要听听苏白的陈述。

原告席位上。

苏白缓缓开口:“刚才陈律师说的法律条文都对。”

“根据对于游戏抄袭的定义和界定:代码,文字,美术,包括内部的人物名称,这些都是关键的因素,但是!”

“对于一个游戏来说,最关键的在于一点。”

“一个游戏最核心的点!游戏的核心在于它的玩法,玩法抄袭才是游戏抄袭的关键。”

“首先。”

“疯狂消消消这一玩法,是我方委托人南游工作室独创出来的玩法模式。

被告方能不能解释一下,为什么我方的小游戏疯狂消消消,是三个动物连接在一起消失了,你方的开心消一消同样是三个小动物,连接在一起消失。

为什么不是四个小动物连接在一起消失了,或者是五个小动物连接在一起消失了。

而是和我方南游工作室一样,是三个小动物连接在一起消失了?”

“这摆明了就是企鹅控股有限公司对南游工作室独创出来的疯狂消消消的核心玩法进行抄袭。”

“同样。”

“在取名方面,我方是消消消,你方为什么取名消一消。

在人们大众的认知里,消消消是消除,消一消同样是消除,我方认为对方这是在窃取我方名中的核心构成要素!”

“还有一点,那就是对于整体的框架,企鹅控股有限公司所出品的游戏开心消一消和我方出品的疯狂消一消整体的框架大致相同,这难道不是抄袭吗?”

“根据已经提交的证据表明,疯狂消消消和开心消一消在玩法上,有着极高的相似度。

虽然企鹅的这款开心消一消在代码,文字,美术,某些细节方面有所改动。

但玩法上的本质抄袭,这是对于游戏核心点进行抄袭!同属于游戏抄袭。”

“所以我方申请判定,企鹅控股有限公司出品的小游戏开心消一消抄袭我方南游工作室出品的小游戏疯狂消消消!”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

咚咚咚!

审判长席位上,曹立强认真听完了苏白的陈述以后,敲响了法槌:“原告方陈述完毕。”

“现在请被告方进行陈述。”

听完苏白的陈述以后,陈超笑了笑。

苏白这玩意讲的和以前来起诉企鹅的控告,不能说一模一样,只能说有着百分之八十的相识度。

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见得多了,闭着眼睛都能够知道应该怎么回答。

陈超整理了一下早就准备好的材料以后,缓缓开口:“针对原告方的问题我方有以下解答。”

“第一点,关于原告方提出来的玩法核心。

首先原告方指的玩法核心,是指三个小动物连接在一起进行消除和企鹅出品的开心消一消同样是三个小动物连接在一起进行消除。”

“在这一点上我方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有以下几点:”

“第一:为什么是三个小动物,为什么不是四个五个六个七个八个,那是因为我方认为这个三个小动物更能体现出这个游戏的趣味性。”

“并且,三个小动物中,对于为什么是三而不是四五六七八这个概念中的三,这个三是通用的,不存在独创性。”

“根据法律规定,独创性是指具有新颖性,但是三,它只是个数字,不具有独创性,南游工作室总不能说三个动物中的三是他们的吧?”

“小动物连接在一起进行消除,这个我方同样具有独创性,因为两个游戏对比来说。”

“第一:疯狂消消消所包含的小动物是小熊,小老虎等一些动物。”

“可是开心消一消所包含的小动物是:小狮子,企鹅等动物,与疯狂消消消的动物元素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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