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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老婆讨厌的是我马甲又不是我 第100节

直到这一刻真的来临,秦风怦怦直跳的内心让他明白原来男人比女人更加激动和期待。

待会自己应该怎么办?灯一关说走进屋?

是不是太直接了点。

“哗啦”一声,阳台的窗户被打开了。

“小心感冒着凉。”

秦风正在脑补呢,下意识提醒王安若别吹风受凉,但等他回头去看的时候,整个人都愣住了。

皎洁的月光洒下如水,王安若站在泳池边背对着自己,缓缓褪下身上的睡袍。

洁白的脖颈、诱人的锁骨、完美无瑕的背、盈盈一握的腰和修长的大腿。

所有一切美好的词语堆砌在一起,组成了比希腊神话中的女神更加完美的她。

王安若此时身上只穿了一套比基尼,大胆的装束是她第一次尝试,展现给自己打算托付一生的男人。

她双手环抱胸前,半回眸只露了半张绯红的脸去看秦风,狂野的造型配上清纯的眸子是如此的勾人,让秦风不知不觉就放下了手里的碗筷,也不收拾了。

私人泳池大概三道宽,王安若脱掉睡袍之后来到泳池边,转身冲着秦风勾了勾手指,咬着自己的嘴唇,眼神中满是挑逗。

秦风那能受得了这个,一步迈出阳台的门,来到了王安若身前。

“你会游泳吗?”她问。

秦风点了点头:“会一点。”

“跳进水里之前要做什么?”王安若在他耳边吐了口气。

“要憋气的。”秦风回答。

王安若笑了笑,伸手摸着他的头:“回答正确……记得不要用鼻子,小心呛水。”

说完她手掌顺着秦风的后脑勺往下,搂着他的脖子,一下子吻了上去!

没等秦风反应过来,她便就这么抱着秦风后仰下去,跳进了泳池!

被水淹没的感觉无法用语言形容,好像在入水的一瞬间,整个世界的声音都被隔绝了,耳边只剩下了水流声。

在这一刻,水变成了一切,能被听到,能被看到,能被感受到。

五感无限度的放大,人生来对水的恐惧会使大脑的感官高度集中。

秦风便只觉得嘴唇上的柔软空前的香甜。

这一吻注定会让他铭记一生。

当然,今夜让他铭记一生的肯定不止一个吻。

游泳是一项技术活,得找准入水的角度和位置,对于初学者来说是困难的,强如秦风也是如此,免不了溅起得分很低的水花。

他只能用到自己的双手去慢慢感受水流的形状,水润万物又似万物,水在他的手中发生形变,摊开如扁玉,收拢似棉球。

游泳也是项体力活,入水之后全身的肌肉都要协调发力,不消片刻便耳尖发烫,气息不稳。

他只得调整节奏,四肢摆动的动作得配合才能如鱼得水,不然便会绷得太紧,如遇抽筋怕是分秒间就沉了水底。

他在泳池里冲刺,在水的紧拥中呐喊,水中的银鱼翻腾着碧波,鳞片早已润湿。

靠近岸边的水花溅起,在月光下那水珠晶莹剔透,饱含着少女的春心与爱意。

我知道很多读者都想看男主掉马,让我给一个准确的答复,掉马就在这几天了,在十一假期结束的剧情,我已经在努力赶进度了。上一个剧情不掉马是因为那时候男女主感情不够稳定,女主要是三两句话原谅男主,女主人设立马就崩,否则就是又长又臭的追妻火葬场和虐主,所以请大家理解。

118.第117章 一首歌的伏笔

翌日,秦风醒来的时候稍微一动,耳旁便传来女孩子的哼唧和嘤咛。

他猛然翻身坐起来,才注意到手臂压到了王安若的头发,后者动了动脖子便被扯到,也睁开了朦胧的双眼。

“你醒了。”秦风有些歉意地说道:“弄疼你了吧?”

王安若往下缩了缩身子,扯来被子挡住自己的脸颊,只露了一双眼睛在外面,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

“头发不疼,”她红着脸说道:“但也就只有头发不疼了。”

一句话给秦风弄得堂堂七尺男儿居然有些尴尬,不知该说些什么好。

哪怕在女人堆里再游刃有余的男人,在自己真心喜欢的女人面前也是羞赧的,如初春的柳芽。

秦风能在观海市名媛圈里好几年都片叶不沾身,要诀就在不走心。

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面对那些不喜欢还往自己身上贴的,从来都是信手拈来。

只要能过得去良心这道坎,

“我去给你做早饭。”他一下子爬起来穿好衣服,灰溜溜去了厨房。

王安若看着他逃似的背影轻笑着觉得有趣,什么时候见过事事都稳重的秦风这般模样过?

闲聊的时候腹有诗书,工作的时候得心应手,王安若用手撑着头,聆听着厨房里传来菜刀与案板的接吻声,心想这个男人还有多少样子是自己没见过的?

她可一点都不着急。

有几十年的时间去慢慢探索的。

正巧秦风也有这个意思。

“粥喝的惯吗?”

秦风剥了个鸡蛋放到王安若面前。

“嗯,比外面买的好喝多了。”王安若轻轻吹着热粥,小口抿着喝,像怕烫的小猫:“比大柳树下的那家早餐店还好喝。”

她说的是小时候上学路上的早餐店,夫妻俩都四十来岁,给路过的孩子做早餐。

小时候的事她跟秦风说过的,说那是她印象中最好吃的早点了,有童年的味道。

“我们后天放假,我当天就回江城。”秦风说道:“等伱来江城玩够了,假期结束,我再去你家的时候跟王叔谈一谈婚事吧。”

这件事就像是决定早上吃什么,出门坐公交还是地铁一样随意地从秦风嘴里说了出来。

而王安若也只是轻轻点了点头,嗯了一声,仍是低着头喝粥。

看似随意,可他们都知道人生在世,这是必然要面对的。

有的人豁达,愿意享乐终生;有的人勉强,只是为了应付父母。

而更多的则像秦风和王安若这般,遇上了愿意白头偕老的人。

他们一个已经过了二十六岁生日,另一个在昨晚也已经二十七了。

谈婚论嫁已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何况他们都不讨厌这件事。

“我今天要回一趟江南老家。”王安若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眼睛扑闪扑闪的:“接下来我会很忙,少有能回家去见爷爷的时候,得回去看看他……要知道有些事情我爸也说了不算的,你早晚也得去见他。”

王安若的爷爷。

秦风在脑海中已经无数次构思过这个人了,他支撑了王安若的童年,养育出了王叔三位子嗣,身上有将军般的威严。

他低头拿了一枚鸡蛋,只是轻轻一捏,蛋壳便龟裂开来。

某些事情就像是这蛋壳,破碎之后究竟是粘手的蛋液还是爽口的白煮蛋?

秦风一直在青山小区待到临近中午,给王安若做了顿午饭才在她午睡躺下之后离去。

那辆红旗H9他最终还是开回了自己的出租屋,王安若说那是送他的生日礼物。

放在王叔那里这辆车也是停在楼下吃灰的局面,倒不如自己先开着,按时送去保养总比一直停着好。

“开去上班有些张扬了。”

秦风站在卧室窗边看着楼下邻居们路过车前时纷纷驻足疑惑的神情,心想还是周末开着跟王安若约会算了。

“十一假期可以开着回江城,在江城找个停车场停着就好,不用开回家。”秦风在心里做着打算:“安若真要来的话,总不能带着她坐公交在江城玩的。”

顿了顿,他笑着拉上窗帘,“想来安若应该是怕自己的身份暴露,怪不得之前她总是戴着口罩,我还以为是防护意识强呢。”

光线被窗帘隔绝,卧室里陷入了一片昏暗。

他打开床头的台灯,一点荧光像是赶考的书生在寺庙夜读。

再加上他一翻手拿出来的毛笔就更有那种意境了。

只不过这毛笔显然不是用来写字的。

“也许可以用这东西帮到安若。”秦风看着手里的系统道具:“如果代入的是那些有名的作词人,用他们的作词能力得上自己的写作和思维能力,估计应该能成。”

想罢他打开电脑,搜索了当今华语乐坛排的上号的作词人,仔仔细细分析他们的风格,然后挑选了一个跟方念薇适配的。

【在心里默念其名字、想象容貌,即可想其所想、见其所见。】

秦风手里握着毛笔缓缓闭上眼睛。

深呼吸几口气,他站在房间里一动不动,像是入定了一样。

就这样过了几分钟,他突然挑了挑眉毛,然后又紧紧皱起眉头,缓缓抬手,用毛笔在半空中写下第一个笔画。

神奇的一幕发生了,半空中毛笔划过的地方留下了莹蓝色的墨迹,然后秦风不停,书写的速度加快,像是适应了什么,落笔不在酸涩,变得越来越顺滑。

不一会的功夫,房间里的空中凡是秦风能够到的地方都写满了蓝色的字迹,只言片语能隐约看出是歌词,但并不是很连贯,风格也在不停变化。

就像是两个人在共同探讨文学,最终慢慢形成了统一。

秦风停下了笔,睁开眼睛看着周围的文字,眼神变得清澈明亮起来。

“代入之后才知道,不管什么行业,一个刚入门的人跟顶尖的专业人士究竟差了多少。”

他看着手里的毛笔,嘴角微扬,胸中已经成书。

笔杆上闪亮的三根纹路暗淡了一根,昭示着少了一次使用次数。

秦风翻手将毛笔放回系统背包,周围的文字便化作流光进入了秦风的额头。

他抓紧时间做到电脑前,新建文档,开始给王安若创作一首完美适配她的歌曲。

“希望能在比赛的时候帮到你。”秦风呢喃自语,手指在键盘上飞舞,仿佛是平时写小说一样,来到了自己的主场。

119.第118章 爷爷,我交男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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