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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血族校花看上后,我人麻了 第66节

......

泥泞的街道,苏哲背着林诗情,两人依然前行在雨中。

苏哲心里盘算,他们现在是在天水街道,再过两个路口,就离别墅不远了。

穿着雨披、骑着电动车的路人看到苏哲和林诗情,心中讶异的同时不禁感叹,现在的小年轻是越玩越花了,这莫不是行为艺术。

苏哲和林诗情已经湿透了,浑身上下的衣服全部贴在了皮肤上。

在雨水的冲刷下,苏哲尽力睁着双眼。

背上的林诗情搂着苏哲的脖子,也不说话,就在那里默默地伏在背上,感受着苏哲身上的温度,以及此刻倾盆大雨冲刷在身上的感触。

“终于快到了。”苏哲感叹道。。

“这么快啊!”林诗情恍然。

“这还快,咱们已经走了四五个小时了......”苏哲有些无语。

“......这么说,我们已经成为情侣四五个小时了?”

“从你答应当我女朋友的那刻算起的话,确实是这样。”

“发表一下感言吧,当我的男朋友,有什么感觉。”林诗情来了兴趣,问道。

“你觉得咱们现在这个情景讨论这个问题,是不是有些不合时宜。”

漫天大雨倾洒,两个究极落汤鸡漫步在午夜街头,跟两个鬼魂似的......

实际上,还真是鬼——吸血鬼。

苏哲的头发贴了头皮,那雨水从上而下不断地流,冲刷得眼睛都快睁不开。

“你回答嘛。”林诗情柔声道,同时搂紧了苏哲。

她对浑身的雨水视若无睹,幸福感将她紧紧包裹。

现在我也是有人疼、有人爱、有人捧在手心的女孩了!

再也不用看别人秀恩爱,以后我也可以秀。

苏哲抹了一把脸,说道:“最大的感觉是,以后终于可以搂着你睡觉了。”

林诗情闻言哼唧:“才不要呢,你休想,我自己一个人睡就行。

你要是跟我一起睡,不知道起什么坏心思。”

-74- 亲密的五个阶段

“可男女朋友不一起睡,那还算什么男女朋友?”苏哲不忿道。

林诗情没有直接回答苏哲的问题,而是反问道:“这么说来,你很想跟我一起睡?”

“那当然啊?”

“有多想?”

苏哲一愣,想了想。

“很想很想很想,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林诗情闻言扑哧一笑。

“什么鬼,还说三遍。”

“我这不是说明我想和一块睡觉的心情嘛。”

林诗情的脸上流露出一抹狡黠的笑容。

“哼,你越是想,我越不会同意,如果你不想,我反而会答应。”

“哈?这是什么鬼?”苏哲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

“越容易得到的东西,越不会珍惜啊,所以,我就是要吊着你的胃口。”林诗情揪了一下苏哲的耳朵。

“啊这......”

靓仔无语,靓仔落泪。

“没事,只要你好好当我的男朋友,终有一天,我会答应的啊。”林诗情柔声说道。

“真的假的?”

“肯定啊。”

苏哲眼神一闪,心中盘算起来。

恋爱的亲密程度大概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牵手,这是刚刚恋爱的青涩时期,也是最为美好纯洁的阶段,两个人懵懂之中,感情纯粹。

第二阶段拥抱,抱在一起,两个人的身体得到了充足的接触,这说明两人的关系更进一步。

第三阶段为亲吻脸颊,第四阶段则是正式亲吻嘴唇。

至于第五阶段嘛,那自然是灵与肉的结合,发生瑟瑟的事情。

能够循序渐进,不急不躁地走完这五步的恋人,未来大概率是可以一直在一起,感情比较深厚。

但如果太快,比如说仅仅认识了几天时间,或者就一晚,就走到最后一步,这样的感情来得快,去得也快。

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大家都太着急了,划一个短视频,几秒钟便能爱上一个女孩,又花几秒钟,便能忘记刚才的那个女孩。

感情是需要磨合的,欲望不需要,它能直截了当地带来格外刺激的快感。

但感情所能带来的精神慰藉,远远要比欲望来的更加深远悠长。

比如当一个男人进入‘贤者时间’后,依然对身边的女孩很是喜欢,没有一丝厌烦,这说明,这个男人是真的爱这个女孩。

苏哲虽然心里偶尔会比较瑟瑟,但他骨子里还是一个比较保守的,洁身自好。

当初他认识许柔三个月,后者已经暗示了他很多次,可以发生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

苏哲不想发展得那么快,他拒绝了许柔,这也是他现在所庆幸的事情。

许柔......太脏了。

苏哲试探地问道:“那我现在的权限是什么?”

林诗情不解:“什么权限?”

“男朋友和女朋友总会有些亲密点的接触吧,你觉得咱们的接触最多深入到什么地步?”苏哲补充道。

“啊!”

林诗情一呆,这个......她还真是没有想好。

“我得想想......”

歪着脑袋想了想,林诗情说道:“最多到抱一抱的程度吧。”

“哈?”

“怎么了?你还想更进一步啊?”

“也不是不行......”

“哼,你想得倒挺美。”林诗情有些红了脸,下一句的声音很轻,“想要进一步的话,就得看你的表现了。”

苏哲不怎么着急,他乐得跟林诗情慢慢来。

虽然他们之间已经发生了很多事,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确实才认识半个多月。

......

......

在林家别墅中,林少华和林雯身处客厅。

两个人躺在沙发上,林少华抱着林雯,林雯在前,他在后。

林雯保养的很好,一方面,是因为她是血族,细胞衰老得极其缓慢,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她长期养尊处优,没有什么压力和烦恼。

温室里的花朵确实会更加鲜艳夺目。

林少华摩挲着妻子的皮肤,林雯却按住了他的手。

“在客厅你也敢啊?你别乱来。”

“怎么了,我和我老婆干点爱做的事情,不行啊?”

林雯无语道:“但这是客厅啊,万一一会儿小情他们回来怎么办?”

“回来就回来呗,我们又没做什么坏事。”

“你的手能不能老实点?”

林雯的脸庞有些红润,没想到她居然来了感觉。

不过提起了女儿,林少华确实又开始为之着急了。

“你说也是啊,这小情怎么还不回来,现在可都十二点多了,她难不成真要和那个小子在外面过夜啊?”

“你怕什么?小情有分寸的,咱们之前不是跟她说过吗,不让她跟苏哲做一些出格的举动。”

林少华摇摇头:“说得好听,情到深处,那就跟干柴烈火一样,我可不认为他们能够及时刹车。”

林雯还是很放心:“小情我还是很清楚的,答应了她就会遵守的,你就别瞎操心了。”

林少华感慨道:“想想也挺唏嘘的,没想到最后小情居然爱上了个血奴,心里是有些不舒服,但最后还是决定,随她去吧。

只要她开心就行,能让小情一辈子平平安安的就好了。”

林少华不缺钱,在现在的社会,只要有钱,就已经解决了百分之九十九的烦恼,另外的百分之一的烦恼,或许还是因为钱不够多......

至于林诗情和一个血奴相爱,他这一脉的家族地位应该会受到影响,但那些其实都是虚妄,不用过于在意。

其实通过这段时间的接触,林少华对苏哲的芥蒂已经消除了许多。

对这个一声不吭拐走自己女儿的家伙,他心中的郁气基本上已经消散了。

苏哲对女儿还是挺关心和照顾的,虽然没什么实力吧,但至少能让女儿过得幸福快乐。

“不如,咱们再练个小号?”林少华灵光一闪,说道。

“你说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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